储能在我国建设新型能源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中占有重要地位。储能能够调节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是我国实现能源转型的关键技术。通过盘点储能的政策体系、发展现状、创新模式,星火认为,光伏+储能将为新型储能的发展打开新思路,社会资本的引入将加速储能市场化的发展。未来,光伏+储能将加快我国新型能源系统建设的进程,为双碳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
储能是指通过介质或设备把能量存储起来,在需要时再释放的过程,通常储能主要指电力储能。
按照能量储存方式,储能可分为物理储能、化学储能、电磁储能三类。其中,物理储能主要包括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化学储能主要包括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等,电磁储能主要包括超级电容器储能、超导储能。
2011年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依托信息、控制和储能等先进技术,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据悉,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提出发展储能。
近年来,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我国能源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风电、光伏发电存在间歇性、随机性、波动性,现有电力系统要接受和消纳大规模高比例波动性强的风电、光伏发电,亟需大力发展各类储能以弥补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缺口。
目前,储能成为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储能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需求响应支撑等多种服务,是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储能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储能能够促进能源生产消费开放共享和灵活交易、实现多能协同,是构建能源互联网,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和促进能源新业态发展的核心基础。
可以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为储能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
一般来说,除抽水蓄能外,其他形式的储能被称为新型储能。为了推动各类储能的发展,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从各个层面鼓励储能的发展。
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有序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提出,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新能源利用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发展抽水蓄能电站作为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战略举措,促进抽水蓄能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着眼能源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求,紧密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和产业保障。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文件要求,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技术革新为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多轮驱动良好局面,推动储能高质量发展。
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文件从技术创新、试点示范、规模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国际合作等重点领域对“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要求把握“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的战略窗口期,加快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顺利开局。
随着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和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多种示范引领带动效果凸显,储能发展进入了快车道。
虽然技术不同、装备不同,但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储能形式都发挥了“超级充电宝”的作用,改变了电力系统即发即用的传统运营方式。新能源大发或者用电低谷时充电,新能源出力小或者用电高峰时放电,既能平滑不稳定的新能源发电、助力其开发消纳,也能配合常规火电、核电等电源提供调峰调频等服务,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
由于技术、模式、成本等因素的不同,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目前的发展差距较大。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已投运的电力储能项目中抽水蓄能占比达77.6%,新型储能占比21.4%。
在抽水蓄能方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抽水蓄能总装机规模达4579万千瓦,是2012年底的2.2倍以上,规模位居世界首位。初步预计,到2023年底,抽水蓄能总装机规模将超过5000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在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的相关数据。2022年,全国新核准抽水蓄能项目48个,装机6890万千瓦,已超过“十三五”时期全部核准规模,全年新投产880万千瓦,创历史新高。2023年,将组织开展抽水蓄能布局优化,推动抽水蓄能又好又快发展。
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平均储能时长约2.1小时,比2021年底增长110%以上。从储能技术方面看,全国新型储能装机中,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94.5%、压缩空气储能2.0%、液流电池储能1.6%、铅酸(炭)电池储能1.7%、其他技术路线0.2%。
相比抽水蓄能,在顶层设计、技术突破、经济性提高等因素的作用下,地方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建设新型储能积极性高涨,为新型储能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
通过与电力系统源、网、荷等各环节融合发展,储能有助于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中就对储能与光伏等新能源的发展进行了部署。
文件提出,结合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以及其他新能源高渗透率地区,重点布局一批配置合理新型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在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地区充分发挥大规模新型储能作用,通过“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模式,促进大规模新能源跨省区外送消纳;在电网未覆盖地区,通过新型储能支撑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满足当地用能需求; 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公路服务区等终端用户,以及具备条件的农村用户,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增量配网等配置新型储能,探索电动汽车在分布式供能系统中应用,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
在实际的发展中,越来越多的地区对“光伏+储能”提出要求,进一步绑定了光伏和储能的关系。2023年3月,山东能源监管办对外征求《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意见,光伏第一大省就“光伏+储能”政策先行先试。文件提出,新能源电站应严格按照项目接入批复方案的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装置。场站实际配建或租赁储能容量不足的,按照未完成储能容量对应新能源容量规模的2倍停运其并网发电容量,直至满足接入批复方案要求为止。
光伏和储能的深度绑定,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创新新型储能商业模式,探索共享储能、云储能、储能聚合等商业模式应用,这将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化步伐,有力推动光伏+储能的发展。
文件提出,创新投资运营模式。鼓励发电企业、独立储能运营商联合投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分配收益。建立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协调运营、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建设新型储能公平保障机制。
商业模式的创新,社会资本的引入,为光伏+储能的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当前,我国正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这为光伏和储能带来发展机遇。相信在未来,将会有更多光伏企业对储能商业模式进行创新,从而加快光伏+储能的市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