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电源是推动能源供给革命、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的一种重要能源利用方式,我国分布式电源开发潜力巨大,以分布式光伏为主,如何科学准确评估分布式光伏未来发展潜力十分必要。本文从资源可开发、技术可开发和经济可开发角度分析测算了分布式光伏总体发展潜力和区域布局,对新能源规划布局和消纳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潜力分析
1、分布式电源发展潜力分类
分布式电源发展潜力包括资源可开发、技术可开发和经济可开发潜力等,各类潜力数据差别较大。不同技术类型分布式电源的可开发潜力影响因素不同,需要结合电源特点进行评估。
资源可开发潜力:指通过风速以及太阳能辐照度等数据,测算出的新能源可开发规模。评估方法常用直接观测法和数值模拟法。
技术可开发潜力:指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够开发利用的新能源规模。重点需要考虑可利用面积、单位面积平均开发容量等。
2、我国光伏发电资源可开发和技术可开发潜力
我国太阳能发电资源丰富,资源可开发潜力巨大,全部陆地面积接收的太阳能辐射能约为1.7万亿吨标准煤/年。依据太阳能辐照强度,我国所有地区均是资源可利用区,资源分布总体呈现“高原大于平原、西部干燥区大于东部湿润区”的特点。经济可开发潜力:在技术可开发潜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开发经济性,确定的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新能源可开发规模。重点需要考虑度电成本、电网改造成本、系统平衡成本等,这需要在电网的新能源承载力分析和新能源布局优化中进行统筹考虑。
3、我国分布式光伏技术可开发潜力
分布式光伏技术可开发潜力主要受可安装分布式光伏的场地或者设施面积制约。重点考虑城镇和农村住宅屋顶、工矿用地屋顶、铁路高速公路、滩涂水库坑塘和农业大棚等五大类分布式光伏,根据测算,2025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技术可开发潜力为14.9亿千瓦,其中主要是农村、城镇住房屋顶光伏和工矿厂房,合计13.3亿千瓦,占到技术可开发总潜力的89%。
从区域分布来看,国网公司经营区东中部地区 的技术可开发潜力为8.7亿千瓦,约占全国的58%,将成为未来发展重点地区。开发潜力最大的省份是河南、山东和江苏,均超过1亿千瓦,主要原因在于数量庞大的农村屋顶。考虑项目本体发电成本、电网改造成本、系统平衡成本等,预计全国经济可开发潜力约为4.6亿千瓦左右,其中东中部地区约2.9亿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