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支持光伏储能 系统应用,并为配置储能的 光伏电站 提供补贴。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上涨,为了促进风光消纳,提升电网友好性,越来越多的省市区出台了鼓励可再生能源电站配置储能的文件。其中,对光伏储能系统提供补贴是支持力度较大的政策。
在业内人士看来,直接的资金补贴无疑是推动、鼓励可再生能源企业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征求意见稿中设定的具体补贴标准也有一定局限性。
补贴缓解企业投资压力
在意见征求稿中,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出,要支持“光伏+”应用,其中拓展“光伏+储能”应用是其中的重点方向之一。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高级政策研究经理王思指出,在国家《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中,储能是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储能与新能源的协同发展已成大势所趋,集中式新能源和储能配套是近期和未来系统项目应用的主要形态,储能在稳定新能源输出和消纳新能源方面的作用不断得到重视。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省市区明确支持“光伏+储能”产业发展。记者统计分析后发现,和其他省市区不同的是,目前西安提出的对光伏储能系统的补贴政策,是2020年以来首个以“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为标准的补贴政策。
“资金到底哪方出一直是光伏电站配置储能的障碍。近两年来,江苏、山东、山西等省份前后出台政策文件,对光伏电站的储能配置提出了明确要求,鼓励项目开发企业自行安装储能系统,但如果仅靠光伏电站收益无法在短时间内回笼投资,企业经营风险也将升高。”一位光伏企业高管告诉记者,“而西安对储能的直接补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问题。”
王思强调,储能是提升新能源效益的重要技术手段,而不应该成为拖累新能源发展的角色担当,只有二者在技术层面和商业应用层面形成一致,二者的产业化发展才是相辅相成的。
政策利好容量较小项目
据意见征求稿,“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运行的光伏储能系统,项目中组件、储能电池、逆变器采用工信部相关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产品,自项目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投资人1元/kWh补贴,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补贴的支持下,配置储能盈利难或将成为过去时。华西证券分析,假设项目开发企业安装了1Wh的储能系统,按照1年660次充放电来计算,1Wh的储能系统可以完成充电约0.66kWh,即可获得补贴0.66元/Wh,结合目前市场上储能的每Wh直流侧成本约1.2元的数据测算,项目2年即可收回成本,如果项目在今年初就享受补贴至期满,那么仅依靠补贴就完全可以实现收益。
但和近两年可比的同类政策相比,西安的年度补贴上限设置稍低。2018年9月,合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他标准要求和西安相同,而同一项目年度最高补贴为100万元,较西安翻番。
华西证券指出,由于设置了“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年度补贴上限,预计这一政策无法让项目规模较大的光伏企业产生积极性,而只能促进容量较小的光伏电站配置储能。
唐旭辉对此表示认同,从征求意见稿设置的补贴标准来看,相较大型地面电站,补贴的力度和强度更适合分布式光伏的发展,预计“分布式光伏+储能”的应用发展将迎来新机遇。
补贴是产业发展过渡期
为了解社会各界反馈信息,记者联系了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处,但工作人员以该文件“尚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还未最终发布”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某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认为,现阶段,部分省市区通过地方财政补贴可再生能源储能系统,是希望以次形式快速扩大“可再生能源+储能”市场。根据各地方经济能力的不同,补贴标准自然有差异。随着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面实现平价上网,以及电化学储能成本的不断下降,其配置储能系统的成本压力也将逐步减小,对补贴的依赖性也将逐步降低,因此设置补贴可以看作是促进产业发展的过渡期。
王思则提出,虽然补贴有利于推动新技术的商业化应用,但要确保有效监管的实现,否则可以不利用补贴和补助的方式支持技术应用。“因为光储配套应用的价值完全可以通过电力市场体现,即通过电能量价格或辅助服务补偿体现,这需要一个完备的市场机制并做好相应成本和价值的疏导。虽然补贴的发放有利于推动新技术的商业化应用,但毕竟补贴并不是长期的,需要及时退坡,最终用市场化机制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上能电气解决方案事业部总经理王跃林预计,当光伏发电成本降至平价以下,叠加储能后也能实现平价,光伏电力的竞争力将不断凸显。而要达成这一目标,则需要促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同时不断开拓多能互补等新型模式。
唐旭辉更是强调了光储技术对“光伏+储能”发展的重要性,认为除了抽水蓄能和电化学储能外,光伏和氢燃料电池,以及光伏和储能以及氢能的融合将在未来为绿色电力系统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