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近日公开发布。《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
1、 2025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
3.3 万亿千瓦时左右
根据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
2025年这个目标估计是要提1~2年完成。
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规划》明确,到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2、其它新能源的利用的总量进行了说明,地热仅提到供暖
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3、重点发展“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三北”地区优化推动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就地就近开发,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明确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湾、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和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重点推进技术创新示范、开发建设示范、高比例应用示范等三大类18项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重点推进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乡村能源站等九大行动计划,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保障规划全面落地。
在体制方面,健全体制机制,市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
《规划》围绕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新基建、新技术等深度融合,重点部署了九大行动,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保障规划全面落地。
一是城镇屋顶光伏行动,重点推动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的政府大楼、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工业园区等建筑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提高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覆盖率。
二是“光伏+”综合利用行动,在农业领域开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在交通领域推进光伏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高速铁路沿线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领域应用,在信息领域开展光伏与5G基站、数据中心等融合。
三是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以县域为单元大力推动乡村风电建设。
四是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统筹乡村屋顶资源、村集体集中场地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五是新能源电站升级改造行动,推进老旧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退役和升级改造,提升电站发电效率和运行安全性。
六是抽水蓄能资源调查行动,加大抽水蓄能电站选点工作力度,选择不涉及生态红线、地形地质等条件合适的站点,加快开发建设。
七是可再生能源规模化供热行动,推动建筑领域、工业领域可再生能源供热,统筹规划、建设和改造供热基础设施,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互补、梯级利用的供热体系。
八是乡村能源站行动,在居住分散、集中供暖供气困难、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乡村地区,建设以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站为主的乡村能源站;在人口规模较大、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乡村地区,建设以生物质锅炉、地热能等为主的乡村能源站。
九是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行动,加快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及革命老区的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中东部地区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进程,提升农村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筑牢乡村振兴电气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