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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光伏发电!江苏发布最新电力市场交易通知:消纳能源优先发电电量


2020年9月3日,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

一、放开用户侧经营性用户全面放开。《通知》提出,10kV及以上光伏电站用电电压等级、执行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类电价的用户,以及符合条件的5G基站用户,可参与市场交易。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21年江苏电力市场,没有存量和增量用户的说法,基本上经营性电力用户都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2020年江苏省市场规模3150亿千瓦时,2021年将再次超越,但是具体规模未知。

二、放开发电侧鼓励外来电参与市场交易。锦苏特高压配套锦官水电全年市场交易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雁淮特高压配套苏晋能源公司所属电厂全年市场交易电量不低于20亿千瓦时;

皖电东送机组全年市场交易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

三、消纳清洁能源优先光伏发电电量

《通知》要求,一类用户暂按实际用电量、售电公司暂按实际售电量的15%用于消纳暂不具备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条件的清洁能源优先太阳能板发电电量,二类用户应与售电公司在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予以明确。

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但是对于售电公司和电力大用户来说,收益会受到较大影响。而且《通知》是暂按实际售电量的15%,期望能尽快明确,减少风险。

四、年度交易高比例签约

《通知》要求,一类用户、售电公司的年度交易电量应为其测算年用电量的55%-70%,否则不得参与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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