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要求: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壮大绿色节能、清洁环保等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天津市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用“绿色系数”评价发展成果,建设绿色低碳循环的工业体系、建筑体系和交通网络,建立健全生态型经济体系。大力培育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加快推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强化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制造。制定实施力争碳排放提前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深入实施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上海市
优先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建设,倡导低碳绿色出行,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
重庆市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绿色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河北省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改造。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大力发展光伏、风电、氢能等新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行动。发展绿色建筑。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吉林省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环保产业,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和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强化绿色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黑龙江省
建设绿色低碳的工业体系、建筑体系和流通体系,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和绿色技术创新,推动绿色环保产业成长为支柱型产业,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煤炭等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落实国家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新能源装机比重和消费占比大幅提升,合理降低碳排放强度。
湖北省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浙江省
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打造长三角清洁能源生产基地。
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的全产业美丽生态经济。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进服务业绿色发展。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综合改革试点,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推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海南省
建设清洁能源岛。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双控行动。大力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开展系列绿色创建活动。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全省充电桩设施。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陕西省
调整优化煤电布局,积极发展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加快陕北风光储氢多能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强输气管网、储气库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电力外送规模。高水平建设榆林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和延安综合能源基地,推进能源技术融合创新和产业化示范,着力构建万亿级能源化工产业集群,打造世界一流的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辽宁省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江西省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繁荣绿色文化、壮大绿色经济、创新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贵州省
“十四五”时期,大力发展基础能源和清洁高效电力,做优煤炭产业,扎实推进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推进煤层气、页岩气、氢能、地热能等加快发展,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四川省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加强生态省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加强白色污染治理,降低碳排放强度,推动城乡空气质量、江河湖库水质全面改善。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深度开发水电,积极稳步发展核电,适度发展清洁煤电。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按照2030年国家碳排放达峰目标要求,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推进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等试点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山东省
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煤电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氢能,拓展外电入鲁通道,稳步推动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完善油气储输网络。
完善高耗能行业差别化政策,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清洁能源倍增行动,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壮大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安徽省
大力支持合肥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淮南大数据、新能源电池,滁州智能家电、硅基新材料,六安高端装备、铁基材料,马鞍山绿色智慧制造,芜湖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宣城汽车零部件,铜陵先进材料,池州半导体材料、高性能镁基轻合金,安庆化工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黄山半导体材料、绿色空铁物流等重大项目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
加快构建环境污染系统治理制度,建立完善跨区域、上下游、多污染协同治理机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开展煤炭、火电、钢铁、焦化、化工、有色、水泥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
广东省
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建设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约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30 %,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青海省
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推动地热能、干热岩、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江苏省
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光伏发电新增约9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300亿元;各类生物质发电新增约7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40亿元;抽水蓄能新增约135万千瓦,新增投资约96亿元。“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22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6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