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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湖北启动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从湖北省发改委官网获悉:6月10日,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湖北省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本市州“十四五”太阳能板发电可再生能源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为实现国家下达湖北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责任权重目标,推动“十四五”期间湖北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以下几方面的规划编制重点任务:
(一)系统评估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条件。各市州要全面梳理本市州水能(含抽水蓄能,下同)、风能、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系统分析生态、环保、林业、文旅、军事等影响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的土地制约因素,结合各类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趋势,评估本市州各类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及分布,研究提出本市州各类可再生能源可开发空间。
(二)科学论证“十四五”各类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认真分析本市州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条件和特点,综合考虑技术进步、发展经济性、电网消纳和送出、创新发展及系统优化等因素,统筹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本市州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三)认真研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布局。综合考虑本市州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力、建设条件等,科学提出本市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布局。
(四)统筹做好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工作。把落实好消纳市场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规划的重要前提,把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能力作为促进“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电源侧研究可再生能源+储能设施建设,提升系统调峰能力,在电网侧研究完善省内电网主网架,提升跨市州电网输送能力。在用户侧结合电动汽车、综合能源服务等用能新模式,研究挖掘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
关于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及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省能源局牵头,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规划研究中心、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湖北省地热能研究推广中心及相关开发企业参与,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
(二)做好规划对接。要按照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做好省可再生能源规划与省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和电网规划、环保、交通等相关规划,市州可再生能源规划(或方案)与省可再生能源规划之间的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开门编规划。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要通过专题研讨、座谈、专家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集和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研究论证充分。
2020年5月底前启动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2020年9月底前,开展调研、座谈等,研究重大问题,理清发展思路,形成规划初稿。
2020年11月底前,通过专题研讨、座谈、专家评估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2021年3月底前,完成与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省“十四五”相关规划的对接,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送国家能源局。
2021年5月底前,完成规划审批发布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积极开展本市州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或方案)研究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市州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思路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送省能源局(提纲见附件)。
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结合技术进步趋势,评估湖北省风能和太阳能开发潜力及分布,并于6月30日前将相关研究成果报送省能源局。
湖北省地热能研究推广中心研究提出我省“十四五”地热能发展思路、开发布局和建设重点,并于6月30日前将相关研究成果报送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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