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幕之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期冀下,国家对新能源行业十分看好,光伏+、储能、绿色建筑等关键词频频出现,光伏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2021年光伏新政还在路上,但是各地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小固收集了新建成并网项目可以申请的补贴和过往建成并网项目仍可以领取的补贴,供大家参考。
上海市
2020年、2021年投产光伏项目奖励标准以2019年标准为基准分别减少1/3、2/3。2019年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2020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19年的奖励标准。 2020年内完成备案并开工、2021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
的项目,可享受2020年的奖励标准。
北京市
北京市丰台区在2021年1月14日发布2020年补贴项目征集的文件,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工项目,可以在 2021年2月28日前申报 上述图表中丰台区的该补贴。
江苏省
该补贴自发布之日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湖北省
黄石市的补贴政策2016年1月1日生效,有效期10年。需在每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到所在地发改委和财政部门办理。
广东省
1、深圳市南山区的补贴政策自发布之日2020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2、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高新区的补贴政策是征求意见稿,已于2020年12月21日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正式上线指日可待。
陕西省
本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1月24日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正式上线指日可待。
还有哪些地区出了新政策?欢迎在最后给我们留言。
北京市
延庆区的补贴需要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所在地发改委申报当年1月1日-6月30日和上年7月1日-12月31日的奖励申请。